德州平原县入学服务平台

【幼儿园】平原县2022年幼儿园招生文件

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

 

平教体字〔202273                   

 

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

 

 

各乡镇(街道)教育联区、县直学前教育机构举办单位:

为满足我县人民群众入园需求,规范有序做好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德教体基函〔2022〕1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幼儿园招生制度改革,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提升社会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2022年秋季学期,我县有15所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我县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原则

1.各类幼儿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切实组织好适龄幼儿招生工作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探索推行划片招生。其他已纳入管理的民办幼儿园要在县教育和体育局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

2.坚持公开公正属地管理原则乡镇教育联区统筹协调安排,中心幼儿园园长负责具体实施。县直学前教育举办机构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招生政策进行统筹安排

二、招生对象

本学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9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中班和大班年龄依次前移一年。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各辖区应持续做好残疾儿童摸底入园工作,提高学前残疾幼儿随园保教各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文件要求,对孤儿、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等予以适当照顾。

三、招生范围及条件

(一)生源类别及条件

A.城区有房,指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有房产1)监护人或幼儿本人幼儿园招生区域内有房产,以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监护人应提供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房日期具体要求见幼儿园招生简章)。(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有房产,监护人及幼儿本人确无实际住房,长期随适龄入学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入学的,以祖辈房产位置为准。监护人须提供户口本、平原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本人在城区无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房日期具体要求见幼儿园招生简章)。(3)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者,其子女可报名回迁地所属片区幼儿园监护人须提供户口本、平原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及幼儿本人在城区无住房证明、回迁协议。如另有住房,需按实际居住的住房产权证报名入

B.城区有户无房。指监护人及幼儿本人在城区无房产,现租房居住的龙门街道办事处户籍(原籍为龙门街道办事处所辖街道或村庄)人员子女,监护人须提供户口本、平原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本人在城区无住房证明。

C.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长期在龙门街道办事处区域内经商、务工,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条件的非龙门办事处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C1)经商:监护人要提供在合法市场实际经营的门店工商营业执照(具体年限要求见招生简章)、全家户口簿、平原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本人在城区无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营业执照地址确定招生区域及录取;C2)务工:监护人必须在其务工单位连续工作至今,提供依法签订规范劳务合同及单位为个人按月缴纳的参保证明(社保证明由人社部门出具,截至20228月31日满6个月)、全家户口簿、平原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本人在城区无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用工单位所在地址确定招生区域及录取。

D.保障性入学。指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县招商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业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随迁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监护人须提供户口本、原始证件及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备注说明

1受疫情影响,2022年网上招生无房证明将在幼儿园审核时并网联查,不需要家长再去市民中心开具。

2)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性质的用房及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新建住房,均不作为入学条件。

3直系亲属多人共有房屋产权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超过50%(不含)。

4购置二手房,须持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规定过户登记时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完税证明,适龄儿童才可在相应学区内学校报名。

5有多套住房的,按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的实际居住的住房产权证报名入学。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监护人或幼儿本人在城区有房的,按照生源类别A类“城区有房”在招生服务平台填报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按住房方位确定划片区域;在城区无房的,按照生源类别C“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招生服务平台填报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提供无房证明),按营业执照地址或单位地址确定划片区域。

7)按生源类别D类“保障性入学”的,监护人请持户口本、原始证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前往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二楼201托幼办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再进行网报。

8)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说明: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是指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老城区改造、新城开发、居住区建设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建设时,与该居住区配套规划,由开发单位(或相关责任主体)配套建设的幼儿园。2022年度网上招生的15所幼儿园中,仅有第二实验幼儿园(湖畔园)、光明幼儿园(尚得园)、龙门街道中心园(翰林院园)3所幼儿园属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其他园均不在此范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需求,如学位充足,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入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业主子女需在9月1号前满足当年入园条件,9月1号后满足入园条件的、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幼儿园不再在该学年中补录,以保障已入园幼儿教育公平。

  、招生计划及区域划分

见附件1。

五、招生入园基本程序

各级各类幼儿园实行每学年初(秋季)一次性招生,原则上应于当年8月下旬前完成秋季招生工作,乡镇公民办幼儿园具体招生时间由各辖区自行确定。幼儿园平时如有空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一)公布招生信息8月8日-8月14日

平原县2022年幼儿园招生政策8月8日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gpingyuan.gov.cn)部门-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公布幼儿园招生简章于8月10日统一挂网,幼儿园公告栏同步张贴,方便家长随时查询。简章发布之后,各幼儿园要保持招生咨询电话畅通,对家长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家长按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其他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当于8月14日前通过本幼儿园网站、宣传栏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信息。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2,乡镇适龄幼儿入园有关事宜请咨询所在乡镇中心幼儿园。

(二)网上报名登记8月15日9:00-8月16日18:00

平原县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2022年城区15所公办幼儿园根据划片范围采取网上填报、电脑派位与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明或经商营业执照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采集(2022年平原县幼儿园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pyryzs.wpyun.com/)。

全部信息采集完后,教体局组织幼儿园对报名信息及上传入园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短信或电话通知家长,请家长根据提示及时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审核通过的,请家长耐心等待电脑派位。

(三)二次补录(8月19日9:00-18:00)

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第一次网上报名,或未通过网上审核需要补录材料的,在规定时间之内,登录2022年平原县幼儿园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二次补录,再由幼儿园进一步复查核实。网上审核通过的,请家长耐心等待电脑派位;二次补录仍未通过审核的,请家长尽快咨询周边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办理入园。

(四)电脑派位(8月23日10:00)

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容纳能力,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临时学位电脑派位结束后,家长可在报名端查询结果。获得临时学位的幼儿家长,持有效证件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参与复核。未获得临时学位的幼儿家长,若所报幼儿园可服从调剂,请等待幼儿园调剂;若所报幼儿园不提供调剂,请家长尽快咨询周边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办理入园。

其他各级各类幼儿园报名录取条件及方式由乡镇教育联区统筹规划安排中心幼儿园园长负责具体实施务必杜绝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规范招生行为

组织新生入园9月1日-9月4日

通过网上报名获得临时学位的,9月1日开园后监护人携带资料按幼儿园要求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临时学位。城区15所公办幼儿园复核具体事项由各园自主决定,详细要求应在简章中明确体现。

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根据幼儿园新生入园安排,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网报具体要求

1.网上填报信息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幼儿园、教体局相关职能部门将进行反复核实确认,相关信息审核贯穿报名入园全过程。发现入学虚假证件,以系统中上传的虚假信息为证据,通过程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取消该幼儿入园资格

2.招生期间,请适龄幼儿家长及时关注网站(平台)发布的信息,并及时按通知办理有关报名事宜。

六、有关要求

继续规范完善幼儿园三年学制

为保持学前教育连贯性,各级各类幼儿园应继续完善小、中、大三年学制,鼓励有条件的公民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办成完全幼儿园,按照小班(3-4周岁)、中班(4-5周岁)、大班(5-6周岁)划分班级,继续正规班级用名,对于年龄与班级不符的幼儿园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在办成完全幼儿园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置托班(3周岁以下)。

加强幼儿园招生行为监管

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查体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严禁违规宣传幼儿园招生与小学入学挂钩,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严禁各级各类幼儿园及幼儿教师违法举办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杜绝小学化。

网上报名过程中,各园负责人必须严密监督审核工作,一旦发现审核不严,以徇私舞弊处置。对于招生过程中形成的音像、文件、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录取信息等资料及时归档处理。

(三)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招生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同时,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教育和体育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受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维护广大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

监督咨询电话:0534-4211676

 

附件:1.2022年平原县幼儿园网上报名招生计划

2.2022年平原县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