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义务教育网上报名优先级详解(2023修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 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精神,库尔勒市结合本地实际,实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以户籍地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办法,遵循“户籍优先”原则,外来务工子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原则,将库尔勒市网上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房产、居住证作为系统派位先后顺序的关键要素,简称优先级。即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系统根据关键要素判定优先级,所有学生先以优先级在户籍或居住地学校排队,按照招生计划数入学,超出计划数的学生将分流调剂至周边学校入学。
一、材料预审核通过的八种情形(请注意需要上传的补充证明),按序号由前至后排序
(一)本市房户一致且户籍按时迁入
类型说明:户籍在当年6月30日及以前迁入,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持有产权50%及以上,或者报名学生本人持有房产50%及以上;
上传材料:户口本户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
温馨提示:①户口本首页户主姓名为法定监护人、报名学生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房产持有人为法定监护人或报名学生本人,有共有人且未明确比例的按平均持有计算;③房产地址与户口本首页地址一致,且与选择的街道、小区一致;④户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时参考出生证明进行审核;⑤房产持有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时参考出生证明或结婚证审核;⑥因地名变更导致房产地址与户口本首页地址描述不同时参考门牌证审核。
(二)本市房户一致,晚于规定时间迁入(含拆迁安置)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晚于当年6月30日迁入,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持有产权50%及以上,或者报名学生本人持有房产50%及以上;
2.持拆迁安置协议的,安置人必须为法定监护人本人,并以安置地址为入学依据。
上传材料:户口本户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
温馨提示:①户口本首页户主姓名为法定监护人、报名学生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房产持有人为法定监护人或报名学生本人,有共有人且未明确比例的按平均持有计算;③房产地址与户口本首页地址一致,且与选择的街道、小区一致;④安置协议的安置人为法定监护人;⑤户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时参考出生证明进行审核;⑥房产持有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时参考出生证明或结婚证审核;⑦因地名变更导致房产地址与户口本首页地址描述不同时参考门牌证审核。
(三)外来务工人员本市购房
类型说明:外县市、外地州人员在本市购房
上传材料:原籍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
温馨提示:①户口本首页地址为库尔勒市以外地址;②房产持有人为法定监护人或报名学生本人,有共有人且未明确比例的按平均持有计算;③房产地址与选择的街道、小区一致;④与以上类同,根据需要参考出生证明、结婚证、门牌证审核。
(四)本市房户不一致或有户无房(不含本市农村进城购房)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市城市户口,但申请入学的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
2.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报名,但无法提供与户籍地址相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房屋已转让、挂靠祖父母、租房落户等;
报名时请选择户籍地址或上传的房产(居住)地址所在的街道、小区。
上传材料: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
温馨提示:①户口本首页地址为库尔勒市城区地址,但与房产地址不是同一住所;②房产持有人为法定监护人或报名学生本人,有共有人且未明确比例的按平均持有计算;③房户不一致时房产地址与选择的街道、小区一致,有户无房时居住地址与选择的街道、小区一致;④与以上类同,根据需要参考出生证明、结婚证、门牌证审核。
(五)本市农村户口进城购房
类型说明: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持有本市农村户口,又在城市购房。
报名时请选择房产(居住)地址所在的街道、小区。
上传材料: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
温馨提示:①户口本首页地址为库尔勒市农村地址;②法定监护人或报名学生本人持有城区房产,有共有人且未明确比例的按平均持有计算;③房产地址与选择的街道、小区一致;④与以上类同,根据需要参考出生证明、结婚证、门牌证审核。
(六)持本市居住证或廉租房协议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县市、外地州人员长期在本市租房居住,持有居住证,且现场确认时仍在有效期内,信息清晰可辨认;
2.法定监护人持廉租房协议;
3.本市户籍持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拆迁安置协议等同于居住证。
上传材料: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或拆迁安置协议)或廉租房协议或租赁房屋的房产证。
温馨提示:①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或廉租房协议的,应保持姓名、居住地址等关键信息清晰可辨认,现场确认时仍在有效期内②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完整,能够明确判断监护关系;③法定监护人同时持有居住证和房产证时,建议上传房产证,可按第三优先级审核;④与以上类同,根据需要参考出生证明、结婚证、门牌证审核。
(七)持本市临时居住凭证或社区(村)居住证明
类型说明:外县市、外地州人员近期来到本市租房居住,办理了临时居住凭证或社区居住证明,且现场确认时仍在有效期内。
报名时请选择安置地址所在的街道、小区。
上传材料: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
温馨提示:①法定监护人和学生为外县市、外地州户口;②持有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现场确认时仍在有效期内;③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完整,能够明确判断监护关系;④与以上类同,根据需要参考出生证明、结婚证、门牌证审核。
(八)其他情形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的其他亲属,如叔叔、舅舅等;
2.持有本市农村户口,进城务工租房;
3.未办理户口,无身份证号的学生;
4.确实属于库尔勒市网上招生范围,但又不满足以上情形。
上传材料: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或学生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或房产证。
温馨提示:①填写的信息完整准确、上传的图片清晰可辨认;②确实属于库尔勒市网上招生范围,学生有户口时上传户口页;③无户口时上传身份证明,按照以上条件分别审核户口或居住信息;④确实在网上报名范围内,但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以上七种情形时,勉强通过审核的为该优先级。
以上八种情形的补充证明:户口本无法体现监护关系时,补充上传出生证明;残疾儿童上传残疾证;房产持有人与学生未体现监护关系时,补充上传结婚证明;户口本或房产证无小区名称的,补充上传门牌证;其他特殊情况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材料预审核不通过的两种情形
(一)信息及图片无法判断生源类别
类型说明:1.图片模糊不清;2.需要补充上传图片。
解决办法:开放时段内登录账户,点击再次修改,重新填写信息、上传图片、选择年级即可,无需退选重报。
(二)库尔勒市网上招生范围以外
类型说明:法定监护人和学生属于以下情形之一。
1.户籍、房产证、居住证、临时居住凭证或居住证明在库尔勒市网上招生范围以外;
2.六、九年级转学不符合转回户籍地就读的条件;
3.市域内转学不符合转学的四个条件之一。
解决办法:1.尽快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周围其他学校咨询就读;2.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在原学校继续就读,具备条件后再申请转学。
三、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两种情形
(一)现役军人、消防人员、烈士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类型说明:1.符合相关政策的现役军人、消防人员、烈士子女及其他群体,可以按照有关政策予以优待;2.法定监护人是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调组确定的“特聘专家”、“天山学者”或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并已向社会公布且服务于库尔勒各行政、企事业单位;3.法定监护人是持有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并可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且服务于库尔勒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上传材料: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军人子女上传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消防人员子女上传法定监护人单位证明,烈士子女上传烈士证书,自治区协调组确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上传相关证书,硕士、博士研究生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出生证明。
温馨提示:①户口本信息与填写的基本信息一致,法定监护人属于以上群体;②户口本无法判定监护关系时参考学生出生证明审核;③审核工作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④除线上审核外,还要通过相关部门进行线下核实。
(二)港澳台、外籍子女
类型说明:持有港澳台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上传材料:有效身份证明。
温馨提示:①有效身份证明信息与填写的基本信息一致;②按照有关证件的防伪标识审核证件真伪;③必要时通过相关部门进行线下核实。
本优先级由库尔勒市教育局综合教育室负责解释。
库尔勒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