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巴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发〔2023〕7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22〕148号)等文件精神,和静县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学区划分、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遵循“户籍优先”原则,将和静县网上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房产、居住证作为系统派位先后顺序的关键要素,简称优先级。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系统根据关键要素判定优先级,所有学生先以优先级在户籍或居住地学校排队,以招生计划数为前提,按照优先级逐一进行录取,第一优先级就近入学后,如有剩余学位,再次安排第二、第三优先级,以此类推,超出计划数的学生将分流调剂至周边学位未满的学校入学。
一、优先级按照录取先后顺序分为以下八种(如不能证明监护关系或房产与学生关系时,请注意优先级第八条后的补充证明,并上传相应材料,且所有材料均为原件扫描图片。一旦发现证明材料造假的情况,优先级为第八优先级)。
(一)和静镇人户一致即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含拆迁安置)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迁入现地址,房产为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所有;
2.持拆迁安置的,安置人必须为法定监护人本人,并以安置地址为入学依据。
上传材料: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及相关付款凭证、拆迁安置协议)。
温馨提示:
①户口簿首页户主姓名须为法定监护人、报名学生本人;②房产地址须与户口簿首页地址一致,且与报名时选择的街道、小区一致;③安置协议的安置人须为法定监护人。
(二)和静镇户籍,法定监护人有房产但与户籍地址不一致或无房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和静镇户口拥有多套房产或其他原因导致房产与户籍不一致,且户籍迁入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
2.和静镇户口无房,户籍迁入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
特别说明:监护人或学生无固定房产、且该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不属于同一学区时,为第六优先级。
上传材料:
1.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和相关付款凭证、拆迁安置协议)(适用于以上条件1);
2.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屋租赁合同和相关付款凭证(适用于以上条件2)。
(三)和静县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
类型说明:
学生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迁入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及以前(满三年)。
上传材料: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被挂靠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和相关付款凭证),学生出生证明。
温馨提示:
①户口本首页户主姓名为祖父母(外祖父母);②学生户口页落款日期在2020年6月30日及以前,同时审核户口本、出生证明;③房产地址与户口本首页地址一致,且与选择的街道、小区一致;④因地名变更导致房产地址与户口本首页地址描述不同时参考门牌证审核。
(四)和静县户籍(非和静镇户籍),法定监护人有房产(含拆迁安置、公租房、廉租房)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持有和静县户籍(非和静镇户籍),在和静县城有固定房产,报名时请选择房产地址所在的街道、小区。
上传材料: 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和相关付款凭证),居住在廉租房或公租房的上传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和相关付款凭证。
(五)非和静县户籍和静城区有房产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外县(市)、外地州、外省市人员在和静城区有房产,户籍未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迁入和静县。报名时请选择上传的房产(居住)地址所在的街道、小区。
上传材料: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和相关付款凭证)。
温馨提示:
①户口簿首页地址为外县(市)、外地州、外省市或为迁入时间是2022年12月31日后的户籍所在地地址;②房产地址与报名选择的街道、小区一致;③与以上类同,根据需要参考出生证明、结婚证。
(六)和静县户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持有和静县户籍,在和静县城租房,报名时请选择房屋租赁地址所在的街道、小区。
上传材料: 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屋租赁合同和相关付款凭证。
(七)非和静县户籍,持本县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外县(市)、外地州、外省市人员租房的,户籍未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迁入和静县,报名时请选择房屋租赁地址所在的街道、小区。
上传材料: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和相关付款凭证。
温馨提示:
①外县(市)、外地州、外省市人员在本县租房居住,持有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且现场确认时在有效期内,以及租赁合同与居住证时间互相印证一致,信息清晰可辨认;②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完整,能够明确判断监护关系;③与以上类同,根据需要参考出生证明、结婚证。
(八)其他情形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确实属于和静县网上招生范围,但又不满足以上七种情形。
上传材料: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等。
温馨提示:
①填写的信息完整准确、上传的图片清晰可辨认;②确实在网上报名范围内,但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以上七种情形时,勉强通过审核的为该优先级。
以上八种情形的补充证明:
户口簿无法体现监护关系时,补充上传出生证明;房产持有人与学生监护人不在一个户口簿上,未体现夫妻关系时,补充上传结婚证明;户口簿或房产证无小区名称的,补充上传居住证明;残疾儿童上传残疾证;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县教科局最终解释。
二、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三种情形
(一)现役军人、消防人员、烈士等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员子女
类型说明:符合相关政策的现役军人、消防人员、烈士子女及其他群体,可以按照有关政策享受入学优惠条件。
上传材料: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单位证明,学生出生证明,结婚证明。
(二)港澳台、外籍子女
类型说明:持有港澳台身份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上传材料:有效身份证明。
(三)无身份证号的生源
类型说明:未办理户口,无身份证号的学生。
上传材料:父亲或母亲户口簿首页、学生身份证明。请监护人尽快到公安部门给学生办理户籍手续。
3、材料预审核不通过的情形
(一)信息及图片无法判断生源类别
类型说明:1.信息上传不完整;
2.图片模糊不清。
解决办法: 开放时段内登录账户,点击“再次修改”,重新填写信息、上传图片,完成报名。
(二)和静县网上招生范围以外
类型说明:法定监护人和学生属于以下情形之一。
1.户籍、房产证、居住证、临时居住凭证或居住证明在和静县网上招生范围以外;
2.插班生转学不符合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
解决办法:
1.尽快到户籍地或原居住地周围其他学校咨询就读;
2.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在原学校继续就读,具备条件后再申请转学。
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