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中小学、幼儿园网上报名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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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2023年秋季网上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8:00—7月16日23:00。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将在2023年7月10日8:00开放。

二、报名对象

第一类: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儿童及将升入七年级的小学毕业生。

幼儿园入学新生,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幼儿

第二类:外省、外地州、外县市转入我县其他年级就读的插班生。

重点提示:毕业年级(六、九年级)学生、休学期间学生不允许转学;县城内学校不允许转学。转学的插班生,如拟就读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将调剂至周边学位未满的学校就读。

三、报名条件

符合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报名时其法定监护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持有和静县户籍(且在同一户口簿内)监护人在和静县拥有房屋产权且人户一致登录平台注册时选择和静县户籍(人户一致)报名。

2.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持有和静县户籍(且在同一户口簿内)监护人在和静县拥有房屋产权人户不一致时或无房,登录平台注册时选择和静县户籍(人户一致)报名。

3.法定监护人无和静县户籍但在和静县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正式的租房合同、居住证、临时居住凭证、社区居住证明的登录平台注册时选择和静县以外户籍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

和静县(人户一致):和静县户口且户口簿首页地址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同一住所;

和静县人户不一致:和静县但户口簿首页地址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是两个不同的住所。

4.现役军人、消防人员、烈士、高层次引进人才等子女按照有关政策予以优待的,登录平台注册时请选择现役军人、消防人员、烈士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口报名上传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子女页)、单位工作证明原件以及学生出生证明原件。

5.港澳台、外籍学生登录平台注册时请选择港澳台、外籍入口报名

6.无户口、无身份证号的学生,登录平台注册时请选择无户口入口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账号,请监护人尽快到公安部门给学生办理户籍手续。其他特殊情况报名请咨询和静县,电话:0996-5022586

四、报名步骤

1.报名:报名前需查看网上报名服务平台首页家长必读栏目重要信息,中小学报名网址为:http://bzhjyjzs.wpyun.com,幼儿园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bzhjyey.wpyun.com开平台首页首次报名,需要先使用您孩子的身份证号注册账户,设置6-10位字母和数字组合的密码,并牢记。注登录账号填写基本信息、上传原件扫描图片资料选择年级在线报名,提交后等待审核。填写报名信息时,如您选择的小区和上传的房产信息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全或其他原因进行网上报名,审核时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分派到学位未满的学校就读。信息填报是否准确会影响审核以及系统自动派位,请正确如实填报。

2.审核:报名成功后由系统随机分配审核员进行审核

3.派位:审核通过的按照优先级由系统派位就读学校派位结束后将以平台查询和短信方式告知家长。预计8月20日前公示派位结果,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4.确认:已经派位就读学校的,应及时打印《现场确认登记表》,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流程

用户注册并登录→填写报名信息→审核→系统分配临时学位→打印登记表→现场确认取得正式学位。

六、报名注意事项

1.补报时间方面

补报对象:错过报名时间和第一轮预审不通过的学生。

补报时间:补报名时段为8月1日8:00-8月7日23:00,补报名的学生原则上以学区划分为依据,如拟入学学校无空余学位,将就近依次分流至周边学位未满的学校入学。

 2.材料上传方面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名平台里政策法规栏目的优先级详解、学位预警公告等相关政策,了解秋季网上报名须知及情况。为确保您上传的图片清晰,请尽量使用谷歌浏览器,如使用360、QQ浏览器请调至极速模式。

报名使用需入学学生身份信息注册,正确选择入学类型,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现役军人子女应填写单位对外番号及座机号码,上传图片清晰可辨认,否则影响审核、派位。

3.审核结果方面

①7月10日至7月16日报名的审核结果于7月31日公布,补报名审核结果于8月15日公布。②审核结果以平台查询和短信方式告知家长,请家长在审核结果公布时间及时关注。

4.现场确认方面

已查询派位结果或收到现场确认短信后在规定时间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到学校现场确认确认失败或逾期不确认收回临时学位降低优先级重新派位就读学校。

5.电话、邮件咨询方面

我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网上报名是唯一招生方式,请勿轻信他人许诺和谣言。和静县中小学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见首页咨询电话栏目投诉或建议请拨打:0996-5022586。

七、延缓入学办理

1.延缓入学说明:和静县户籍新生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未满七周岁儿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 第十一条规定,请监护人在平台首页下载《和静县延缓入学申请表》提出申请,提供户口本、残疾证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明材料、经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核同意后可延缓入学,并在延缓入学登记入口上传盖章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

2.操作流程:下载并填写《和静县延缓入学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9021教育股签字盖章,在平台自行登记并上传《和静县延缓入学申请表》及户口本首页、学生页、医院诊断证明等。



                                                                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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