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8:00—7月16日23:00。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将在2023年7月10日8:00开放。
二、报名对象
第一类: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儿童及将升入七年级的小学毕业生。
幼儿园入学新生,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幼儿。
第二类:外省、外地州、外县市转入我县其他年级就读的插班生。
重点提示:毕业年级(六、九年级)学生、休学期间学生不允许转学;县城内学校不允许转学。转学的插班生,如拟就读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将调剂至周边学位未满的学校就读。
三、报名条件
符合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报名时其法定监护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持有和静县户籍(且在同一户口簿内),监护人在和静县拥有房屋产权,且人户一致,登录平台注册时选择“和静县户籍(人户一致)”报名。
2.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持有和静县户籍(且在同一户口簿内),监护人在和静县拥有房屋产权,人户不一致时,或无房,登录平台注册时选择“和静县户籍(人户不一致)”报名。
3.法定监护人无和静县户籍,但在和静县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正式的租房合同、居住证、临时居住凭证、社区居住证明的,登录平台注册时选择“和静县以外户籍”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
和静县户籍(人户一致):和静县户口,且户口簿首页地址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是同一住所;
和静县人户不一致:和静县户籍,但户口簿首页地址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是两个不同的住所。
4.现役军人、消防人员、烈士、高层次引进人才等子女按照有关政策予以优待的,登录平台注册时请选择“现役军人、消防人员、烈士、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口报名,上传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子女页)、单位工作证明原件以及学生出生证明原件。
5.港澳台、外籍学生登录平台注册时请选择“港澳台、外籍”入口报名。
6.无户口、无身份证号的学生,登录平台注册时请选择“无户口”入口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账号,请监护人尽快到公安部门给学生办理户籍手续。其他特殊情况报名,请咨询和静县教科局,电话:0996-5022586。
四、报名步骤
1.报名:报名前需查看网上报名服务平台首页中“家长必读”栏目重要信息,中小学报名网址为:http://bzhjyjzs.wpyun.com,幼儿园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bzhjyey.wpyun.com。打开平台首页首次报名,需要先使用您孩子的身份证号注册账户,设置6-10位字母和数字组合的密码,并牢记。注册后登录账号,填写基本信息、上传原件扫描图片资料、选择年级在线报名,提交后等待审核。填写报名信息时,如您选择的小区和上传的房产信息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全或其他原因进行网上报名,审核时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分派到学位未满的学校就读。信息填报是否准确会影响审核以及系统自动派位,请正确如实填报。
2.审核:报名成功后,由系统随机分配审核员进行审核。
3.派位:审核通过的,按照优先级由系统派位就读学校。派位结束后将以平台查询和短信方式告知家长。预计8月20日前公示派位结果,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4.确认:已经派位就读学校的,应及时打印《现场确认登记表》,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流程
用户注册并登录→填写报名信息→审核→系统分配临时学位→打印登记表→现场确认取得正式学位。
六、报名注意事项
1.补报时间方面
补报对象:错过报名时间和第一轮预审不通过的学生。
补报时间:补报名时段为8月1日8:00-8月7日23:00,补报名的学生原则上以学区划分为依据,如拟入学学校无空余学位,将就近依次分流至周边学位未满的学校入学。
2.材料上传方面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名平台里“政策法规”栏目的优先级详解、学位预警公告等相关政策,了解秋季网上报名须知及情况。为确保您上传的图片清晰,请尽量使用谷歌浏览器,如使用360、QQ浏览器请调至极速模式。
报名使用需入学学生身份信息注册,正确选择入学类型,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现役军人子女应填写单位对外番号及座机号码,上传图片清晰可辨认,否则影响审核、派位。
3.审核结果方面
①7月10日至7月16日报名的审核结果于7月31日公布,补报名审核结果于8月15日公布。②审核结果以平台查询和短信方式告知家长,请家长在审核结果公布时间及时关注。
4.现场确认方面
已查询派位结果或收到现场确认短信后,需在规定时间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到学校现场确认,确认失败或逾期不确认,收回临时学位,降低优先级,重新派位就读学校。
5.电话、邮件咨询方面
我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网上报名是唯一招生方式,请勿轻信他人许诺和谣言。和静县中小学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见首页“咨询电话”栏目,投诉或建议请拨打:0996-5022586。
七、延缓入学办理
1.延缓入学说明:和静县户籍新生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未满七周岁儿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 第十一条规定,请监护人在平台首页下载《和静县延缓入学申请表》提出申请,提供户口本、残疾证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明材料、经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核同意后可延缓入学,并在延缓入学登记入口上传盖章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
2.操作流程:下载并填写《和静县延缓入学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9021教育股签字盖章,在平台自行登记并上传《和静县延缓入学申请表》及户口本首页、学生页、医院诊断证明等。
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4日